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国际学生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以良好的形象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国际学生课堂教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1、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纪律、课堂教学内容、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2、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课堂教学的规定,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缺课、调课、由他人代课,确实需要调课、代课的,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
3、任课教师进入课堂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举止得体;课堂上关闭通讯工具;上课期间不随意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4、任课教师必须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严格管理学生,及时纠正学生违反纪律的不良行为,保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
5、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学生上课、实验、实习、设计、考试等教学活动,都要实行考勤,并将学生出勤率纳入平时成绩进行考核,每学期期末将国际学生的考勤表交到国际学院教务室。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必须依照课堂教学时间按时上课、下课,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按《南华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给予处分。(①10-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②20-2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③30-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④40-4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⑤50学时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学生上课要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关闭通讯工具,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
3、学生在课堂上不允许随便讲话、说笑、睡觉;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
4、各班班长应如实进行课堂考勤,每周将填报表送国际学院学工室,学生上课、实验、实习、设计、考试等教学活动,都要实行考勤。
国际学院将根据《国际学院课堂教学检查安排表》开展课堂教学情况检查,并定期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学生将根据旷课时间多少、情节轻重及其认识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南华大学国际学院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