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应学校和市公安局要求,我院现再次对各位同学进行告知:
1、衡阳市交警部门明确规定行驶摩托车是违法行为,所有驾驶摩托车者都属无证驾驶,违反者严格按照衡阳市交警部门进行处置。
2、学校道路空间有限,校园内人员密集,容易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保卫处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骑电动车和驾驶小汽车,违反者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分。
3、请同学们尽快对自己的摩托车、电动车和汽车进行处理。
4、我院同学一旦被发现还有骑摩托车和电动车的情况,我院将配合相关部门对违规摩托车电动车依法依规进行没收和扣押,对停放在校园内的学生汽车进行锁车。违规驾驶者也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进行处分并通报批评。
请各位同学重视此事并抓紧时间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