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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生寝室管理规定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年12月01日 15:37

为加强国际学生宿舍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国际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生公寓的公共秩序,创造一个安全、整洁、宁静的生活、学习环境,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及《南华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国际学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原则

非特殊情况,学生不得在校外住宿。

二、入住

1、国际学生入校时可对单间、双间或四人间进行选择,由老师按情况指定房间入住,未经允许不得私下调换房间。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个别调整时,须由学生本人向国际学生工作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国际学生工作室同意并报门卫室备案后方可调换。

2、国际学生入住后不得转借、私配房间钥匙,钥匙一旦丢失,应及时向门卫室报告,以便更换锁芯,相关费用由当事人自理。为方便维修和安全检查,房间备用钥匙由门卫统一保管。

3、国际学生在入住寝室时须认真核对寝室物品,签订住宿协议(一式两份),缴纳宿舍财产押金(押金数额为每人500元人民币)。国际学生住宿期间务必保管好学校财产,如宿舍财产保存完好,押金将在离校时如数退还;若有损坏或遗失,则照价赔偿,赔偿费将从押金中扣除,若赔偿费超出押金数额,须先向学校交齐差额部分,再办理退房手续。

三、退宿管理

1、退宿学生,需交清住宿费、水电费等费用,退宿时应保持房间内外清洁和下水道畅通,交还钥匙和其他公物;财产如有损坏,则按财物采购价目折旧赔偿,由宿舍管理服务人员查验并签字后办理退宿手续。

2、因调换房间、毕业离校、休学、结业、退学等原因而滞留在房间内的物品,超过7天而又未曾办理代为保管手续,视为无主物品,学校有权将其清理。

3、因学生本人过错被处理退学而退宿以及自动退学、勒令退学和被开除学籍的学生,一般不予退还已交的住宿费。

4、因其他特殊原因须退宿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住宿规定

1、在住国际学生不得将房间私自转租、转借或强占他人房间。调整宿舍时,学生不准将家具搬出原寝室。

2、不得损坏、拆卸、改装寝室内的家具,严禁在宿舍墙上乱涂乱画或喷漆。严禁在宿舍地面上使用粘剂,违者负责恢复原状或原貌。无法恢复原状或原貌者,须照价赔偿。

3、不得在宿舍楼门口、楼梯口、走廊等地随处张贴各类字画、图案、广告、海报及其它宣传资料;不得在宿舍楼门口、楼梯口、走廊等地停放车辆或丢弃杂物堵塞楼道;不得在宿舍楼内摆摊设点,或给直销、代销提供场地进行商业活动。

4、维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严禁在本楼任何墙壁上乱涂乱画;严禁在卧室内吸烟;严禁在墙上钉钉子;严禁在窗外悬挂物品;严禁饲养宠物;严禁从宿舍窗户向外抛掷物品;严禁将垃圾等杂物倒入厕所及下水道。

5、国际学生应注意自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离开宿舍要锁门,关闭电灯、电器和水阀。学生要妥善保管宿舍家具,爱护公共设施,如有丢失、人为损坏家具和公共设施者,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6、注意用电安全,严禁偷电;禁止使用插线板在室外为电动车充电;禁止私自拆卸和改装宿舍楼内的设备及供电线路;室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热得快、电暖器、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接通电源情况下将台灯、接线板、电烫斗、充电器等放置于被褥、蚊帐、纸箱等易燃物品上。烹调电器仅限于在厨房使用。违反上述规定,将没收违规电器并按相应处分条例处分。

7、注意防火,严禁在楼内乱抛火种、焚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宿舍或宿舍楼前后进行烧烤活动;严禁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腐蚀、剧毒或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以下火源:蜡烛、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灶、煤炉、木炭火锅等可能引起火灾的器具;不得私自移动或损坏消防器材;不得在走廊等公共区域内堆物,否则视为垃圾处置。因实习、旅游或其他原因长期外出时,要切断室内所有电源并告知宿舍管理员。凡不听教育,违反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引发事故者,除负责公私财务赔偿、承担伤病人员的医药费、营养费外,一律报各学院及学生工作部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8、国际学生应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禁止夜不归宿。学生宿舍每天23:00按时关门;晚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应在23:00以前回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回宿舍视为晚归;特殊情况需须向门卫说明原因,出示证件,如实登记。

9、严禁休息时间在宿舍内播放高音音响、大声喧哗、敲奏打击乐器或进行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等行为。

10、严禁在楼内斗殴、赌博、酗酒、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张贴传播淫秽录音、录像及VCD、DVD等。

11、严禁非法同居、男女混宿,严禁留宿异性、亲友及外来人员。国际学生应按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内住宿。未经批准禁止在校内、校外租房住宿。

12、凡有晚归、未归、外校租房或在宿舍内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行为者,除批评教育外,学校将根据《南华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条款给予其处分。

五、安全管理

1、学校有权在不通知国际学生本人的情况下检查房间安全状况。国际学生应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并有协助宿舍管理人员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秩序的责任和义务。若发现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进入国际学生宿舍应拨打国际学生工作室或门卫电话。

2、为了保证广大国际学生在华留学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学校提请大家注意:大额现金应存入银行,离开房间要锁好门窗,睡觉前要栓好门。不要轻易在校外结识陌生人,如果发现陌生人进入你的房间,或发现房间被盗,应立即报告门卫室并保护好现场。

3、学生丢失房间钥匙者,应及时报告门卫。

4、学生或外来人员出入学生宿舍必须服从门卫的管理。

5、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进入宿舍楼,须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学生证等)办理来访登记手续,会客完毕,须办理注销手续。

6、一切来访人员须在晚上22:00前离开宿舍。

7、宿舍内非本人物品严禁带出,学生携带贵重物品外出,须经门卫检查、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学生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出门。

8、宿舍大门实行开门、锁门制度。早上开门时间为:6:00;晚上锁门时间:23:00。大门落锁后原则上不准出入,如因特殊原因需出入者,须向门卫说明原因,并进行登记。

9、凡不遵守门卫管理规定的学生和外来人员,门卫要给予批评教育,无理取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治安处罚。

六、水电及维修管理

1、宿舍水电实行定额计量管理,超过定额部分,则由学生自行缴费。严禁私自接电或偷电,违者按相关规定和法律进行处理。走廊、楼层等公共用电由学校提供。

2、寝室内水电桌椅木柜维修由住宿学生及时报门卫处,电器维修报学生工作室。如产生相关费用,由国际学生自行承担。

七、卫生管理

1、寝室内卫生由学生自己打扫,入住学生必须保持房间干净、整洁。

2、国际学生寝室内实行不定期卫生检查制度,由学院负责检查卫生。若房间脏、乱、差,学院将对相关国际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处分。

3、凡有以下行为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清除污渍,并视情节轻重由学院及学生工作部给予纪律处分:

(1)不按规定清扫、整理寝室内务卫生;

(2)不按规定倒垃圾;

(3)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乱倒杂物;

(4)随地吐痰;

(5)向窗外乱扔杂物、泼水;

(6)在洗脸间、寝室周围乱倒剩饭、剩菜、剩茶;

(7)将酒瓶带入寝室内饮酒;

(8)在室内、楼道内停放自行车;

(9)破坏宿舍公共设施;

(10)在寝室内饲养动物。

(11)在寝室内生火做饭(无厨房的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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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国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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